人類在進化初期,對前所未有的精神功能感到驚奇。死去的人出現在夢中,人還會得到神秘的啟示。如何處理地球上的生物第一次經驗到的精神現象,成了一個問題。應當如何看待精神現象?應當如何看待心與身、靈與肉、精神與肉體這二者之間的關係?東西方文明在人性論上從源頭上分道揚鑣。東方把二者解釋為心身的調和,西方則把它解釋為靈肉的鬥爭。東西方對「我們是誰」這一問題的回答由此開始。
把精神與本能當作各自獨立的存在、專注於精神的西方,用許多不同的名字來稱呼精神:靈魂、精神、理性等。靈魂多用於古代,與宗教相關,人們認為靈魂在死後依然存活,與神同在。精神這個詞主要用於中世紀的神本主義。理性這個詞主要用於近代西方的理性主義。理性有時也被限定為精神的一部分,是進行邏輯思考的部分,是更大的精神的一部分。東方不習慣這樣的劃分。在不太關心啟示宗教與形而上學的東方,也不需要這樣的區分。在以精神與肉體之互補論這一人性論為基礎的東方,稱之為「心身」,它涵蓋了一切。在分析東西方文明的本書中,靈魂、精神、理性被同等對待,因為它們都出自新皮質。深入新皮質內部去分析靈魂、精神、理性,不是本書的目的。
由於地緣政治條件,西方比東方更加需要為自我保存而努力。它開始崇拜精神,以精神為中心團結起來。西方文明把精神與本能區分開來,把精神當作特殊的存在。考察西方文明就會發現,它起初以松果與靈魂之眼來表現精神的存在並加以崇拜。這樣的基礎從希臘羅馬文明開始奠定。接著,精神崇拜與宗教結合,西方度過了以神本主義為文明中心的中世紀黑暗時期。163到了近世,精神崇拜在理性主義中發展為以理性為中心的哲學體系。最終,精神崇拜成了數千年來西方文明哲學體系的核心。
在精神崇拜的文明中,本能與精神之間形成衝突,人無法保持其整體,從而被異化(alienated)。為了克服這種異化感,或者為了證明精神的超自然性,人不得不創造出超自然的存在,並使精神與之同一(identify)。人創造出一位像人、卻又超自然的神。造出神之後,說明精神現象的努力就可以交給超越者神了。正如弗洛姆所說,「神學歸結於神秘主義」;正如費爾巴哈也指出的,「對人來說,神就是他的精神,就是他的靈魂」。164隨著精神與神結合,肉體被當作物質,靈與肉的劃分變得分明。隨著自然被視為物質,人與自然的對立劃分(dichotomy)與神和自然的對立劃分一同出現。
如果從哲學的角度合理地對待超自然的精神,這就成了形而上學的起源。人陷入必須合理地說明本質上非理性的精神現象的迷宮,這種無盡而不可知的追求最終不能不半途而廢,其結果便是誕生了一個「合理的神」這樣的怪物。人取代了神。從巴門尼德的精神到黑格爾的絕對精神,就是如此。在文藝復興以後的西方文明中,人們真切地感受到:「宗教是大眾的形而上學,形而上學是哲學家的宗教。」宗教所標舉的精神,在西方走向了近代理性主義,繼而走向二十世紀的意識形態時代。165
二十世紀西方哲學的亂象就在這裡。在中世紀神學與近代形而上學倒下的廢墟上,只剩下科學。西方必須重新建立科學所依靠的哲學基礎。我們不能把人類的未來押在西方所發展的科學或工業革命的後代AI身上。要發展健全的哲學體系,西方必須對人性採取新的進路。
東方把精神現象把握為人所具有的一種功能,視之為自然的東西,採取把它看作自然現象之一部分的態度。心身一體與理氣論的思維就依據於此。它也沒有與依靠分離之精神的宗教或形而上學相結合的傾向,而是專注於健全的倫理、政治與政治經濟。在東方文明中,精神與本能相調和,起著聯繫人與自然的作用。在東方,道的哲學起著聯繫人與自然的作用,儒家起著聯繫人與人的作用。透過這些聯繫,人不被分割,保持其整體(integrity)。正如歌德所道破的:「認識自然的是整體的人,生活著的人是整體的人。」166在東方文明中,透過自然的人性論追求整體的人性成為可能。這種思維構成了東方文明的基礎。西方的人性論追求神與人之間的約,或依據人性的人與人之間的社會契約,法律與制度變得重要。東方的人性論則專注於在與生俱來的人性範圍之內,憑各自的努力涵養人的個性。東方的這種人性論與倫理學和政治經濟學的發展聯繫在一起。